(近观中国)从一捧“石榴花束”读懂习近平新疆之行

中新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 李京统)9月25日至26日,2025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教育学会、北京师范大学主办,研讨会围绕人工智能时代数字素养教育、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实践设置分论坛。来自20多个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的近200位中外嘉宾参会。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李长喜、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周洪宇、格林纳达驻华大使马岩、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守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坦桑尼亚驻华大使哈米斯·奥马尔出席开幕式,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高等教育科学和技术部副部长蒋黛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体育文化发展部副部长伊斯梅洛夫·穆拉德以视频形式发表致辞。2025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国际研讨会开幕式现场。(主办方供图)  李长喜指出,中国始终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治网之道,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依法治网的重要内容,形成政府、学校、家庭、企业、社会组织、研究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法律规制、教育赋能、技术防护、标准规范、文化引导、学术支撑等多方联动治理的保护体系。  周洪宇表示,中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对教育的深刻影响,积极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并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优势,为数字时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研讨会以“智护未来:全球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保护与发展”为主题,开幕式暨主论坛设置主题演讲等环节。主论坛上发布“@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行动计划成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视频课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情况报告(2025)》,举行了《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涉及未成年人安全应用指南》国家标准编制启动仪式。(完)--> 【编辑:胡寒笑】

国庆中秋机票预订量突破1188万张

丹麦哥本哈根共识研究中心主任约恩·隆博格7月9日在《中国日报》撰文称,世界各地的民众逐渐意识到自由贸易的诸多益处。如今,大多数美国人认为本国政府应该推进自由贸易,欧盟正在加速推动与多国达成自贸协定,中日韩等东亚国家则已经就深化贸易合作达成共识。-->  自由贸易利大于弊  文章分析指出,关税战带来的威胁让许多人明白,当各国专注于自身最擅长的领域时,所有人都能从中受益。与这种乐观看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些国家将贸易视为零和博弈,并认为其他国家已经赢得这场博弈。当然,自由贸易也存在弊端,美国“铁锈带”就是本国选民乃至全球民众眼中受到自由贸易负面影响的代名词。  尽管如此,哥本哈根共识研究中心经济学家们的研究成果仍然表明,即使是对发达国家而言,促进自由贸易仍然大有裨益。  无论如何,我们应该看到自由贸易带来的巨大好处。事实上,工厂从昔日的工业中心迁出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令人惊叹,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都能从大型仓储式超市购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  自由贸易符合各国利益  文章进一步表示,国际贸易让美国中产阶级的购买力上升了29%。也就是说,同没有贸易往来相比,美国中产阶级平均每花费1美元就能多购买近1/3的商品。而对于占比10%的美国最贫困消费者来说,国际贸易让他们的购买力提升了62%。  如果我们计算一下那些发达的经合组织成员国从自由贸易中获得的好处,就会发现其收益远高于成本。对于这些国家而言,每花费1美元就能获得7美元的回报。  更重要的是,研究显示自由贸易对欠发达国家而言大有裨益。有鉴于此,一些西方政客彻底放弃自由贸易只会酿成悲剧。促进自由贸易可以为欠发达国家带来巨大收益,而当这些国家经济状况好转时,整个世界就会更加强大、更加稳定。  全球中、低收入国家拥有40亿人口,这些国家预计将为自由贸易承担150亿美元的成本,而从中获得的收益却高达1.4万亿美元。这就意味着每花费1美元能带来95美元的收益,堪称惊人的投资回报。  文章最后强调,在一个饱受不平等和经济不确定性困扰的世界里,促进自由贸易仍然是实现全球共同繁荣的最佳途径之一。在这条前进道路上,各国不能推行保护主义,而应通过改革确保贸易往来收益更大,并且更好地惠及世界。  (英文原文刊发于《中国日报》智享汇栏目) 【编辑:刘阳禾】

李鸿忠会见法国参议院法中友好小组代表团

羊城晚报讯 记者朱嘉乐、通讯员粤卫信报道: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如何健康过节?在近日广东省卫健委举办的“岭南时令与健康专家媒体座谈会”上,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张萌给出建议,可采用“一不、二少、三多”健康指南。-->  “一不”指的是“不采不食野”。郊游踏青,一定要杜绝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野生植物和路边野果。  “二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少油糖”,就是要控制高油、高糖、高脂肪食物的摄入量,优先选择清蒸、炖煮等烹调方式的菜肴,少选油炸、烧烤类食品。二是“少浪费”,就是外出就餐要按需点餐,尽量不要造成食物浪费。  “三多”是指:一是“多运动”。保持规律的运动习惯,建议每天进行30分钟以上的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慢跑、骑自行车、登山、郊游等户外活动。二是“多蔬果”。确保每餐都有足量的新鲜蔬菜和水果,建议每天摄入300-500克蔬菜、200-350克水果。三是“多选店”。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正规餐饮场所,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此外,还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在外就餐要做到“熟食优先”,尽量避免生冷食物。食用火锅时,一定要确保食物完全煮熟,特别是肉类、海鲜等食材。需要提醒的是,酒、醋等调味料并不能有效杀灭寄生虫和致病菌,不能依赖这些方法来保证生食的安全。 【编辑:刘阳禾】

黑龙江江海联运船舶运输能力实现突破性跃升

厦门港的繁华,是一部跨越百年的迭代史。  百年前的厦门港,不仅是国内外航运贸易中转港,更是东南沿海贸易中心。  《剑桥中华民国史》中写到:近代厦门乃是“海上中国”的一个焦点。  但辉煌亦有没落时。  万国通商的商港在近代中国社会动荡中逐渐沉寂,一度成为海防前线。改革开放后,这座百年老港再次崛起。资料图:厦门港,海沧港区。  上世纪80年代初,厦门港恢复沿海客运航线并开辟集装箱运输。  2011年,厦门港成为我国第四个国际航运中心;  2017年,厦门港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  如今的厦门港已成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重要枢纽、国际集装箱干线枢纽港,拥有集装箱班轮航线达191条,通达54个国家和地区的151个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八年保持千万标箱级别。  能在激烈的全球港口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厦门港的核心底气来自比拼效率。  在这里,平均在泊时间是1.06天,中小型船舶一般不超过一天就要出港,装卸效率位居全球前三。  这份高效,织就了“丝路海运”网络,朋友圈持续扩大。  厦门是“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这些年,厦门港便以“丝路海运”为核心,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航线中构建起独特优势。  自2018年“丝路海运”开行以来,截至2025年6月,厦门港61条“丝路海运”命名航线累计开行12859艘次,完成1447.14万标箱吞吐量,占全国“丝路海运”总吞吐量的61.7%。  通过“丝路海运”的服务标准制定和评选,厦门港让全球海运效率得到逐步提升。  但厦门港没停留在单一优势里,而是顺着产业脉络延伸出更精准的服务。  近年,全球新能源市场火热,锂电池作为“新三样”之一,出口需求激增。厦门港敏锐抓住机遇,主动构建起适配新能源产品的“专属通道”。  一方面,厦门港口管理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事局联合印发全国首个针对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的海上安全运输指南;另一方面,启动海天、嵩屿、国际货柜、远海等四个码头的冷藏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建设,规模体量全国领先。  “量身定制”服务让厦门港成了福建锂电池出口首选港。  2023年以来,福建省锂电池出口连续两年破千亿元。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锂电池出口635.68亿元,稳居全国首位。其中,厦门港锂电池出口量占福建省96%,成为名副其实的新能源出海大通道。  不仅如此,厦门港还利用海铁联运突破地理的局限,高效链通全球市场。  与青岛港、天津港等可以依托北方广袤腹地不同,厦门港内陆腹地曾局限于闽赣地区,但通过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成功打破地理边界,将服务范围延伸至中西部省份。  除了南昌至厦门海铁联运天天班,厦门港还打造了麻城—厦门石材出口、南平—厦门家具出口、三明—厦门化肥出口等特色线路,将内陆腹地与全球市场紧密相连。  2025年上半年,厦门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完成作业量7.57万标箱,同比增长21.7%。其中,湖北—厦门海铁联运箱量同比增长3.95倍。  如今,厦门港不仅是驱动福建港口经济的核心引擎,更是中国联通世界的重要支点。  当“丝路海运”电商快线两天把跨境包裹运至马尼拉,当满载储能集装箱的巨轮驶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当湖北麻城的石材通过海铁联运远销欧洲……这座百年大港正以前所未有的活力,在全球贸易中扮演着愈加关键的角色。  (“三里河”工作室)--> 【编辑:刘阳禾】

海南省气象台:“桦加沙”远离 做好防御“博罗依”准备

新华社联合国9月26日电在第8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2025年9月26日,纽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强主席女士,各位同事: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80年前,全世界无数仁人志士前仆后继,经过艰苦卓绝的战斗打败法西斯,抱着永不再战的理想建立了联合国。  联合国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重要成果,它的建立是人类对两次世界大战浩劫痛定思痛、摆脱丛林法则的历史尝试,开启了构建战后国际秩序、追求和平发展的不凡征程。80年风雨兼程,联合国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是因为建立了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人类社会才实现总体和平,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大繁荣。80年沧海桑田,历史的车轮跨越了世纪,人类社会历经电气化时代、计算机时代,已迈入数字化智能化时代。尽管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但让世界更美好的追求始终没有改变。回首既往,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宝贵的启示。  第一,和平与发展是各国人民最热切的共同期盼。纵观人类历史,战争和冲突的阴霾虽然从未完全消散,但任何势力也从未能够阻止人们为恢复和平而奋起、为实现发展而拼搏。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我们绝不能淡忘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惨痛教训。过去80年,世界总体和平孕育出全球经济的巨大增长,现在国际社会对推动和平与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进一步壮大和平与发展的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团结合作是人类进步最强大的力量源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峥嵘岁月里,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历史文化的国家超越差异、并肩作战,最终赢得胜利。随后80年,各国又继续通过沟通协作,经受住了冷战对峙、金融危机、大流行病等重重考验。这些都证明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团结则共进、分裂则俱损。无论前进道路上有多少困难挑战,只要各国团结一心、精诚合作,就能汇聚起磅礴力量,战胜一切逆流险阻。  第三,公平正义是国际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追求。80年来,从旧殖民体系的崩塌,到现行国际秩序的建立,再到国际法治实践的完善,历史的进程时刻提醒着人们,当强权凌驾于真理之上,世界就会陷入动乱和衰退,当公平正义得到伸张,社会就能走向稳定和繁荣。人类社会若是退回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时代,就必将面临更多血腥和残暴。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既要讲利益,更要讲道义,大国尤其应当如此。惟有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才能让各方权益都得到更好保障。  每一次对历史的回望,都应帮助我们校准当下的方向,以避免步入歧途。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冷战思维卷土重来,历经80年的国际规则秩序受到严重冲击,曾经行之有效的国际体系屡遭破坏,引发的种种乱象令人痛心忧虑。人类再一次来到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凡天下有识之士都不禁要问:历经磨难,人类难道不应该更有良知、更加理性地善待彼此、和平共处吗?面对诸如人道主义灾难的种种不堪,难道可以对那些公然践踏公平正义的暴行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吗?对一些毫无底线的霸道霸凌行径,难道应该因慑于强权而保持沉默、逆来顺受吗?先辈们在建立联合国之初的那一腔热血和执着追求,难道就任其在历史的天空中随风飘散吗?中国人常讲,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这次来到联合国总部,当看到大厦前一字排开的190多面各国国旗迎风招展时,当看到历经岁月洗礼却仍然熠熠生辉的“铸剑为犁”、“打结的手枪”等雕塑作品时,当看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工作人员为了人类共同目标通力协作时,我想,这些代表着和平、进步、发展的人、物、景,就是我们纪念胜利的初心所在,就是我们携手奋斗的使命所在。诚然,我们或许不能回到过去,但完全可以创造更好的未来。  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始终积极参与全球事务,努力推动提升人类福祉。这些年,习近平主席先后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为应对世界变局、破解紧迫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特别是这个月初在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上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强调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指引了正确方向,提供了重要路径。中方愿同各方一道采取协调有力行动,解决更多实际问题,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一是在世界变乱交织之际,我们要共筑和平、共享安全。各国同处地球村,安全上既相互关联又彼此影响。我们应当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尊重各国的合理安全关切,同舟共济应对复杂严峻的安全挑战,以对话协商和平解决分歧争端。如果执迷于阵营对抗,动辄诉诸武力,只会让和平越来越远。  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安全的坚定维护者。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出兵国,在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等热点问题上积极劝和促谈,今年还同30多个国家共同建立国际调解院。中国将继续恪守公平公正,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出发,与各方一道探寻和平的最大公约数,为推动政治解决热点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是在全球增长乏力之际,我们要重振合作、谋求共赢。封闭自守无法实现持久发展,开放合作才能不断增强发展动能。现在世界经济低迷困厄,很重要的原因是关税大棒、“筑墙设垒”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措施增多,最终是大家一起受损。我们应当更加紧密协作,努力寻找和扩大利益交汇点,推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在相向而行中更好相互成就。  中国始终是全球共同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这些年,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关税总水平已降至7.3%,连续16年是世界第二大进口国。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推动5G、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成果共享,共同培育经济新动能。中国还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遍及150多个国家。当前,中国正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有信心有能力保持经济持续向好,继续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在多元文明激荡之际,我们要倡导对话、美美与共。中国人常讲:“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世界上各个文明都有其独特价值和底蕴,都应当被承认和尊重。抱持所谓“文明优越论”,以意识形态划圈子,只会造成更多对立和对抗。本着包容态度,更多相互交流和学习,就能凝聚更多共识与合力。  中国始终是文明交流互鉴的积极践行者。和合共生等理念深植于中华民族的血脉,我们积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从不搞强加于人那一套。未来5年,中国将面向发展中国家实施50个文化、文明领域发展合作项目,举办200期专题研修研讨项目,为推动文明对话、促进文明进步继续作出贡献。  四是在新型挑战频出之际,我们要携手应对、共护家园。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我们要秉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巴黎协定》有效落实,加强绿色经济国际协作。近年来,人工智能、网络通信、生物制造等科技水平飞速提升,但也带来不少潜在风险。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向善、公平普惠等原则,加快完善相关治理规则,加强全球治理合作,使科技进步更好真正造福人类。  中国始终是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负责任参与者。中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和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前天,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变化峰会上郑重宣布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这是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中国致力于同各国深化网络安全、生物安全、外空等领域合作,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等,倡议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这次将向联合国赠送“嫦娥六号”从月球背面采集的月壤样品。中方将继续拿出更多积极行动,同各方协力推进相关领域全球治理。  各位同事,中国愿同各方一道维护联合国的地位和权威,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通过改革提高效率和履职能力,呼吁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方将与联合国建立中国-联合国全球南南发展支持机制,并向其提供1000万美元预算支持,还将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上海建立全球可持续发展中心,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历史如潮,大道如砥。面向未来,中国将继续尽己所能,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力量。一个稳定发展、高度开放的中国,必将为各国带来更多新机遇。一个胸怀天下、勇于担当的中国,必将为世界注入更多正能量。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坚守联合国理想,弘扬多边主义精神,积极落实四大全球倡议,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崇高目标不断迈进,努力把世界建设得更加和谐美好!  谢谢大家! 【编辑:李润泽】

安理会将表决中俄提出的伊核协议延长制裁豁免决议草案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 平壤消息: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26日会见核武器研究所等核部门科技人员,并指导有关核物质及核武器生产的重要协商会议。  据朝中社当地时间27日报道,金正恩听取了有关核物质生产部门2025年度产能扩建计划推进情况的报告,了解了核武器研究所当前工作和重要生产活动,并了解了核物质生产部门和核武器研究所新年度计划工作规模和发展前景。  金正恩说,依靠以强大的遏制力即核武力为中枢的实力维护和平、保障安全的逻辑,“是我们绝对不变的立场”。他表示,继续增强国家核武力应战态势,是在朝鲜安全环境方面必须完成的最优先课题。  金正恩称,朝鲜要不断强化并更新升级核技术,朝鲜党和政府将为核技术部门“最优先提供和支援一切可持续发展可能性和条件”。(完)--> 【编辑:陈海峰】

重症医生马承恩:以生命赴使命 与死神“掰手腕”

中新网北京9月26日电 北京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海淀)(下称海淀站)揭牌仪式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举行。海淀站将以“融合创新、AI赋能”为核心特色,精准对接海淀区高校密集、科研资源丰富、企业创新活跃的产业优势,为全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建专业高效的服务桥梁。-->  据介绍,海淀区作为北京市四大医药健康产业核心区之一,区内医药健康企业700余家,上市企业20家,汇聚了3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有丰富的临床、研发资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7家,36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4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个医院研究所。依托清华、北大、中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北京大学肿瘤医院、301医院、西苑医院等知名医疗机构,呈现出“基础学科全面、临床资源聚集、人才梯队强大”等特点。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宏波表示,海淀站作为全链条综合性服务平台,将紧扣药监部门审评审批核心职能,整合市、区多部门资源,依托海淀区科研、医疗与AI产业优势,为医药健康企业提供从早期研发到上市转化的精准支持,加速产品孵化进程。主要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审批对接等全链条服务,包括为重点项目优先核查加速审评、开通生产许可绿色通道、组织开展政策培训、推动医工交叉转化与真实世界研究等方面。  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淀站设立以后,将持续推动药监服务网络全域覆盖,聚焦审评审批前置、创新产品优先等核心功能,推动更多原始创新产品获批上市。市药监局也将指导平台深化AI辅助审评探索,优化“一对一”服务,力争2026年全市创新医疗器械、AI医疗器械获批数量继续领跑全国。  活动现场,北京市药监局法规处处长陈立伟对企业开展药品监管创新制度解读,同时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生物医药企业合规指引——《北京市生物医药企业合规指引》,旨在帮助生物医药企业快速识别当前法规政策体系下的合规风险高发“雷区”,引导企业建立有效的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完) 【编辑:梁异】

手机被远程控制即将转账26万元,一根牙签立功了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发挥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推动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活动(下称“专项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  此批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共8件,呈现出救助对象精准聚焦、救助协作紧密高效、救助方式多元综合、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效果凸显等特点。在救助对象方面,此批案例的救助对象均为专项活动明确要求应予以重点关注、及时予以救助的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主要涉及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农村地区特殊群体;在救助协作方面,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平台,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帮扶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作,高质效推进救助帮扶工作;在救助方式方面,检察机关在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燃眉之急”的同时,还结合被救助人实际困难,联合农业农村部门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产业帮扶、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工作,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到“造血式”救助的转变;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效果方面,检察机关对有劳动能力或者有产业基础的被救助人家庭,注重引导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激发内生动力,融入当地产业发展,进行开发式帮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级检察机关共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9.5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8亿元,有效防止了一批农村地区当事人因案返贫致贫。  “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案例发布为契机,持续巩固‘一体化’‘一盘棋’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好专项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平台及协同多元救助机制,增强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合力。”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例一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失火案被害人  重大财产损失  樱桃种植现场指导  综合救助帮扶体系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均系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街道某村樱桃种植农户,李某林失火案被害人。  2022年6月,李某林在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街道某村建造樱桃大棚,并在大棚内安装监控设备。施工中,李某林违规将线路铺设在距离大棚塑料薄膜、保温被极近的位置,且未按规定对监控线路套装绝缘管,事后又长期疏于对线路巡查、维护和管理。2024年11月24日9时许,位于樱桃大棚东部监控线路因电气故障突发火情,引燃大棚塑料薄膜和保温被,导致包括李某林在内的种植户23座樱桃大棚及棚内财产遭受不同程度烧损。经评估,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1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31日以失火罪对李某林提起公诉。同年6月6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林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李某林失火案过程中发现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均系农村居民,因失火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查明:徐某福、刘某山等15户被害家庭均系农村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家庭为单位种植大棚樱桃,年收入5万元左右,系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每户建造樱桃大棚(每座大棚造价约40万余元)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借款。案发后,徐某福、刘某山等15户被害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不仅失去主要收入来源,而且建造大棚的借款无力偿还;其中7户家庭有在读的学生,9户家庭有老人需要赡养。原案被告人李某林在案件中亦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无赔偿能力。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因案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的情形,且均系农村地区因案致突发严重困难的当事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请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大连市、金州区两级检察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协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多元救助帮扶措施: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开展樱桃种植现场指导,提出改良土壤、优化肥水、科学修剪等专业意见,帮助被救助家庭增产增收;协调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向15户被救助家庭每户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协调当地某银行为被救助家庭开通低息贷款“绿色通道”,缓解大棚重建资金压力;协调当地某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受灾农户半价办理大棚保险,降低受灾农户后续生产风险,增强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依法接续促成被告人亲属按照每座受损大棚4万元的标准,对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的经济损失给予部分赔偿,推动化解案件矛盾纠纷。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各项救助帮扶措施均已落实,部分被救助人家庭已重建樱桃大棚并栽种新苗,预计两三年后产生收益,生产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以本案为契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推动该市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在前期已建立有关框架性工作机制基础上,以构建“大救助”信息平台为支撑,将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帮扶等常见社会救助类型纳入衔接机制,促进形成“1+8+N”的综合救助帮扶体系,为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典型意义】  农村地区种植业农户因失火案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进而导致生活困难,是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有针对性开展救助帮扶的情形之一。本案中,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刑事检察部门注意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准确认定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救助情形,与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大连市、金州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紧密联动,协同多个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多元救助帮扶,推动被救助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有效提升综合救助帮扶质效。以个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内容,更好促进检察履职与服务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案例二李某满、吕某金、张某玲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  农村地区残疾未成年人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金监管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李某满,男,2021年2月出生;吕某金,男,1966年11月出生;张某玲,女,1968年6月出生。三人分别系李某帮、李某国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吕某文的儿子、父亲、母亲。  2024年6月26日,吕某文因生活琐事殴打其婆婆高某华。当晚11时许,吕某文丈夫李某帮知道此事后,与胞兄李某国一起殴打吕某文致其昏迷,随后两人用电动三轮车将其运送至某大桥处并抛入河中,致吕某文溺亡。2025年1月2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局以李某帮、李某国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1月26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报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2月2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帮、李某国提起公诉。2025年5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国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李某帮、李某国故意杀人审查逮捕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吕某文的儿子李某满系智力残障人士,父亲吕某金、母亲张某玲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办理。  审查办理。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迅速启动救助程序,通过“线上筛查+线下走访+协助调查”方式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李某满、吕某金、张某玲均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李某满年幼,智力残疾二级,案发后,因李某帮被羁押,吕某文死亡,李某满与其祖母高某华共同生活,高某华年事已高(69岁),无劳动能力,祖孙俩主要经济来源为年收入0.5万元的土地租金等。吕某金、张某玲系被害人吕某文的父母,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均为安徽省濉溪县某村,其中吕某金58岁,在濉溪县某企业从事门卫工作,年收入低;张某玲57岁,患有高血压且智力属于残疾边缘水平,无法正常工作,家庭生活经济来源主要为吕某金的打工收入。被告人李某国系智力残疾,低保户,无赔偿能力。李某满、吕某金、张某玲的生活陷入困境。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满、张某玲、吕某金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应当予以救助的情形,且李某满系农村地区残疾未成年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为加大救助力度,该院提请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向李某满、张某玲、吕某金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根据其与该县20个部门共同建立的司法救助帮扶衔接机制,衔接开展多元救助综合帮扶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被救助人家庭列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管理,动态跟踪帮扶需求;与被救助人李某满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商定监护权事宜,研究制定司法救助金监管使用计划,村委会依法指定李某满叔祖父李某为监护人,镇政府民政办保管司法救助金,监护人申请使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司法救助金时由三方共同审核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协调县民政局及时将被救助人李某满认定为父母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每月发放补贴直至成年;协调县残联为被救助人李某满免费提供“一对一”的语言康复训练,县康复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其日常生活照料和上下学接送;协调县妇联将被救助人李某满纳入江苏省妇联“一户一策”关爱计划项目,定期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情绪疏导,修复心理创伤;依托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司法救助“劳模工作室”,由全国劳动模范、“甘薯大王”刘敏捷免费为被救助人李某满的监护人李某提供种薯育苗及技术指导,助力发展种植产业,增加收入;通过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将被救助人张某玲、吕某金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管理,享受医疗、务工等惠民政策,镇村干部多次入户走访慰问,提供心理疏导关怀。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被救助人李某满经语言康复训练,已从最初不会说话到现在已经能说出基本词汇,其与祖母高某华的日常生活起居有专人负责,其监护人李某经全国劳动模范的技术指导,通过种植经济作物增加年收入。被救助人张某玲、吕某金在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帮扶下,因案造成的心理创伤得到较好修复,家庭生活步入正轨。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强化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积极依托办案推动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智障未成年人、低保边缘户予以司法救助,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开展多元救助帮扶,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本案中,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规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准确识别认定农村地区因案致困人员。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将被救助智障未成年人家庭列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管理,动态跟踪帮扶需求,与检察机关共同协调开展多元救助帮扶,着力提升救助效果。对户籍地不在当地的被救助人,跨省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帮扶工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功能作用。案例三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失火案被害人  重大财产损失  产业帮扶  制发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马某平、周某莲、周某仙、崔某生、周某弟、周某杰6人,均系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杨梅种植农户,徐某芳失火案被害人。  被救助人王某琴、赵某微、张某仙、王某友、王某从、王某南6人,均系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杨梅种植农户,郑某明失火案被害人。  2024年7月11日上午6时许,徐某芳在其承包的山上料理杨梅树时,使用打火机点燃杨梅树下的杂草枯枝欲烧毁树下的蚂蚁窝,用水浇火后离开。当日中午12时许,徐某芳点燃的杂草枯枝所在林地发生火灾,后续蔓延至南侧林地,过火面积4.8834公顷(73.251亩)。马某平等6人的杨梅林被完全或部分烧毁。  2025年3日23日,郑某明在其父亲的坟前祭祀时违规用火,在蜡烛、香火未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2.1427公顷(332.1405亩)。王某琴等6人的杨梅林被完全或部分烧毁。  两起火灾发生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先后于2025年1月9日、4月30日,以徐某芳、郑某明涉嫌失火罪,移送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25年3月28日、7月21日,以失火罪对徐某芳、郑某明提起公诉。目前,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徐某芳失火案、郑某明失火案发生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关注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两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了解到相关被害人均未获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审查办理。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并与该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就火灾后果等进行专业评估,查明: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均系当地杨梅种植农户,多为失地农民,以承包或在自留山种植杨梅自产自销为主要收入来源。案发后,被害人共计有190棵杨梅树被完全烧毁,104棵杨梅树被部分烧毁。被烧毁的杨梅树均是“东魁杨梅”品种,具有“仙梅”之称,且多为15年以上树龄,正值盛产期。被完全烧毁的杨梅树中,王某琴有90多棵,赵某微有40多棵,两代人几十年心血毁于一旦,直接影响未来5到10年的主要收入。即使是被部分烧毁,杨梅产量也大减。经评估,平均每棵杨梅树的年损失达2000元,且近几年内难以恢复至原有产量水平。部分农户前期购买树苗、化肥的成本及劳动投入等都无法收回,被迫转行从事其他营生。被告人徐某芳、郑某明因失火行为造成巨大损失,均无力赔偿。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系农村地区有因案致贫风险的生活困难当事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台州市司法救助与社会协作衔接机制,由检察长主持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衔接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县农业农村局为被救助人提供杨梅种植产业升级培训和专项补助资金,将部分被救助人纳入智能大棚建设项目,协助申请农业贴息贷款,并专人对接落实“一户一增收”产业扶持政策,接入数字网络平台增加经营性收入;协调当地杨梅合作社,对被救助人采购杨梅树种苗给予优惠,指派杨梅种植技术专家为被救助人开展杨梅树补种、再生、养护等提供技术指导;协调县民政局为被救助人提供临时性生活救济,协调安排农闲务工岗位帮助增加劳动收入。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系统梳理涉“杨梅”案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依托当地“人大·检察法律监督智联督办”衔接机制,强化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的转化赋能,以高质效检察监督履职促进当地杨梅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与该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履职协作,共同开展“护梅”专项行动,围绕救助帮扶、普法宣传、科技下乡、森林防火、矛盾化解等,深化形成司法救助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合力。截至2025年7月底,共开展多元救助帮扶36件,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54次,调解化解梅农纠纷31件,帮助当地梅农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典型意义】  支持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开展司法救助,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同实施综合帮扶,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本案中,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失火案进展情况,围绕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灾后损失评估等加强协作研判,为本案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打下良好工作基础。针对本案被害人因案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情形,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有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精准帮扶,为被救助人提供技术指导、贴息贷款、临时救济等多元帮扶措施,有效提升被救助人自身“造血”能力。以办理本案为契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赋能提升检察监督“刚性”,促进当地杨梅产业健康发展。融合推进检察履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全链条支持当地杨梅产业迭代发展,推动深化形成“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例四盛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民事侵权受害人  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盛某,男,1984年12月出生,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民事侵权受害人。  2022年7月,盛某等三人向邵某平、费某梅夫妇提供房屋外墙面防水劳务。2022年10月10日,盛某在对该房屋进行维修时从屋顶坠落受伤。后盛某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3日作出二审判决,判令邵某平、费某梅赔偿盛某各项损失826099.8元。判决生效后,盛某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8月15日,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1月,盛某向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盛某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后,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盛某未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查明:盛某系安徽省利辛县农村家庭,与妻子共育有4个子女,除长女以外,其他3个子女均为未成年学生。案发前,盛某作为家庭唯一劳动力,自2010年从利辛县来到巢湖市务工,主要从事灵活就业的房屋维修工作,年收入4.5万元左右,基本能够维持家庭生计。案发后,盛某因摔伤导致双下肢截瘫,经鉴定为二级、九级、十级伤残各一处,丧失劳动能力。现其长女无稳定工作,妻子需在家照顾盛某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无其他收入。被执行人邵某平、费某梅在法院有多个被执行案件,且执行金额巨大,名下财产均被其他执行案件查封、冻结,盛某无分配到财产可能。盛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盛某作为农村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因案致残未得到有效赔偿,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六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向盛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针对被救助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巢湖市、利辛县两地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对接,共同研究制定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方案: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将盛某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范围进行重点帮扶,落实医疗、困难残疾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等扶持政策待遇,持续跟进关注盛某家庭生活变化情况;巢湖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该市妇联为被救助人的长女提供就业指导;协调巢湖市、利辛县两地民政部门给予盛某一次性临时救济金;协调巢湖市民政局征询盛某妻子就业意愿,围绕开设福利彩票站点,开展选址装修指导、操作培训、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帮扶措施;协调巢湖市教体局为盛某3个未成年子女落实学费减免政策,重点跟进关注心理健康;协调被救助人住所地街道及民政、妇联等单位,共同将盛某妻子及其未成年子女纳入长期关爱对象,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盛某家庭列为结对帮扶对象,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会同当地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回访,了解到目前被救助人家庭的彩票站运行情况良好且已有收益,子女上学得到保障,家庭生活稳定。随行医务人员对盛某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指导盛某进行康复医疗。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主动走访该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牵头会签《关于进一步做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夯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对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作,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及综合帮扶,防范化解因案致贫风险。本案中,当事人在向他人提供劳务时受伤致残,后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及时发现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救助。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关于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救助情形规定,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被救助人急迫生活困难问题。案发地及被救助人户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作,协同实施一系列救助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有效防止被救助人家庭因案致贫,充分展现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责任担当。案例五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  边缘易致贫户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大数据赋能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雷某申,男,1987年4月出生;雷某晴,女,2012年11月出生;雷某童,女,2018年11月出生;雷某满,女,2021年5月出生。四人分别系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被害人韩某利的丈夫及未成年女儿。  2023年1月11日凌晨3时许,在山东省聊城市某医院病房内,杜某平为达到离开医院的目的,将病床床单撕成布条,用其将在同一间病房住院治疗的韩某利勒死。经鉴定,杜某平作案时系躁狂发作,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18日报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6月19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杜某平提起公诉。2023年9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杜某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韩某利近亲属未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雷某申及其三个女儿属于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生活困难程度较大,报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经两级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查明:雷某申家庭属于边缘易致贫户。案发前,雷某申家庭共有5人,其中被害人韩某利患病需定期住院治疗,每年支出医疗费5000余元,病情稳定时主要在家照顾未成年女儿和耕种土地;雷某申患有轻度抑郁症,主要在外打零工,收入不稳定,年收入1万元左右;3个未成年女儿均年幼,无收入。家庭生活主要依靠雷某申打零工收入和韩某利微薄的种地收入等维系。案发后,韩某利死亡,雷某申深受打击,家庭失去部分收入来源。被告人杜某平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症,无固定工作,无赔偿能力。雷某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雷某申、雷某晴、雷某童、雷某满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第七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雷某申家庭系边缘易致贫户,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馈本案司法救助情况,协同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农业农村部门将雷某申家庭列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范围进行重点关注帮扶,免费为雷某申提供蔬果种植技术培训和电商销售技能培训,协调当地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帮助销售其农产品,帮助被救助人家庭恢复“造血”功能,提高收入,并联合民政、妇联、慈善总会为被救助人家庭送去慰问金、学习生活用品、慈善救助金;协调民政部门为被救助人雷某申及未成年被救助人办理低保,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另向未成年被救助人每人每月发放困境儿童补助,并为其建设“莘爱筑梦小屋”,改善生活和学习环境;协调教育部门协调减免未成年被救助人部分学杂费,指派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树生活信心。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开展回访,持续关注被救助人家庭生活变化情况。截至2025年7月,雷某申精神状况好转,并依托电商平台和该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帮助周边难以就业的残障人士销售农产品(已有16人参与),推荐灵活就业的电商岗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案办理为契机,与该市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当地防返贫暨乡村振兴智慧云平台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搭建“数字+类案救助平台”,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5件,以大数据赋能提升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效能。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救助协作,有效推进和服务乡村振兴。本案中,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案被害人家庭困难程度较大的实际,及时提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共同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针对被害人家庭系边缘易致贫户,有因案返贫风险等困难情况,两级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关于应予救助情形的规定,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加大救助力度,有效缓解被害人家庭急迫生活困难。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产业优势,“一案一策”开展多元救助帮扶,衔接实施“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教育支持”和“司法救助+农业服务+电商助销”的全链条帮扶机制,帮助有条件的被救助人实现从“受助者”到“助人者”转变,有效提升救助效果。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建立健全“数字+类案救助平台”,依托大数据赋能,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效能。案例六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诈骗案被害人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跨省联合救助  产业帮扶  就业技能培训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阿某曼、图某提、吾某山等22人,均系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批发市场及管城回族区某商城干果销售商,朱某安诈骗案被害人。  2008年以来,朱某安先后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批发市场及管城回族区某商城销售干果,结识阿某曼、图某提等新疆籍少数民族商户。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朱某安以先支付少量定金发货、后支付尾款的方式向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购买核桃。朱某安收到货物后,迅速将货物低价变现,并将货款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消费,造成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损失达19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6日以诈骗罪对朱某安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朱某安不服,提出上诉。2024年1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朱某安诈骗案过程中,发现阿某曼、图某提等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本案被害人众多,且多为少数民族人员,救助资金需求大,层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由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并商被害人户籍所在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查明: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均系新疆农村地区以种植和销售核桃为生的农户,每户年销售收入2.6万元左右,均系各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阿某曼、图某提等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货款未能收回,又因疫情影响导致核桃滞销,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其中15人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现因本案存在返贫风险;另有部分被害人家庭成员身患癌症等疾病,急需救治。被告人朱某安将诈骗所得赃款挥霍殆尽,无赔偿能力。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应予救助情形的规定,且系农村地区有因案致贫风险的生活困难当事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共同向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河南省三级检察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协同开展综合帮扶工作:和田市农业农村局为有就业意愿的被救助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河南省检察机关联系河南某食品集团公司,与被救助人家庭签署农产品优先收购协议、就业意向书,提供产品销售渠道和就业保障;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农产品深加工合作,通过全国供销总社的2024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牵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某食品集团公司签订《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产供销框架协议》,解决新疆当地农产品种植、销售及劳动力就业等问题,助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协调和田市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4户被救助人家庭办理低保,7名被救助人家庭中的困难大学生办理教育补贴;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对被救助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燃生活希望。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分别于2024年6月、12月及2025年6月联合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被救助人家庭困难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重拾生活信心,生活步入正轨。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对因被诈骗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当事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并结合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引导企业与农户紧密联合与合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本案中,被救助人系诈骗案被害人,人数较多,均未获有效赔偿,家庭生活因案陷入困境。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关于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救助情形规定,跨地域联合开展救助,切实加大救助力度。针对被救助人实际困难,农业农村部门为被救助人家庭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与检察机关一道协同推进产业帮扶,助力新疆脱贫地区红枣、核桃等农副产品销售,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补贴,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有效提升救助效果,有力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例七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故意杀人案被害人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产业帮扶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郭某田,男,1956年4月出生;郭某,男,2011年11月出生;郭某能,男,1980年8月出生。三人均系郭某华故意杀人案被害人。  2024年2月19日零时许,郭某华因民间纠纷潜入郭某田家中,趁人熟睡之际使用斧头劈砍郭某田、郭某、郭某能的头部,致郭某田重伤二级,郭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郭某能轻微伤。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6月14日以故意杀人罪对郭某华提起公诉。郭某田、郭某、郭某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4年9月4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以郭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郭某田等3人共计207901.37元。2025年1月7日,郭某田等3人向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到位2386元后,因未发现郭某华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5年3月3日,郭某田、郭某能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向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郭某华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郭某田、郭某、郭某能未获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查明:被害人郭某田系当地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共有8人,其中被害人郭某能系郭某田长子(因家庭困难至今未婚),被害人郭某系郭某田次子郭某利的儿子。案发前,郭某田、郭某能在家务农,郭某利在外打零工,三人年收入4万元左右,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案发后,郭某田受重伤构成十级伤残,其妻子吴某雨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等多种慢性疾病,二人均已年近古稀,基本无劳动能力,每月需支出医疗费用400元左右;郭某能因案受伤,暂不能务农,家庭收入减少;郭某系未成年人,因伤导致面部受损,现休学在家,其母亲何某英在家照顾郭某及另外两个未成年子女,无法外出务工,家庭生活主要依靠郭某利微薄的打零工收入维系。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因伤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13万余元,另有家庭债务5万元。被告人郭某华以务农为主,赔偿2386元后名下再无积蓄,亦无其他财产,无赔偿能力。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一项应予以救助情形的规定,且郭某田家庭系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郭某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提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益阳市、安化县两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的救助协作,积极协调开展多元综合帮扶: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针对被救助人家庭有种植“多花黄精”的意愿,积极协调安排种植专家为其免费提供“一对一”的技能培训,并通过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接湖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收购,以增加种植收入;协调被救助人户籍地所在镇政府针对被救助人急需救治的情况,垫付医疗费;协调县司法局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被救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协调县民政局为被救助人郭某田及其妻子吴某雨办理农村低保,每月发放低保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并纳入年度走访慰问对象范围;为未成年被救助人郭某申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司法救助公益项目,为其改善住房条件,县妇联及其所在学校为其动态开展心理疏导。  延伸工作。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原刑事附带民事判项未能得到有效执行,郭某田、郭某能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申请监督,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检察长包案,协调当地法院、民政等部门有效推进案件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益阳市、安化县两级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因下大雨被救助人家庭住房被泥石部分冲垮的情况,及时协调该县应急管理局向其发放应急救灾修复资金,现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已回归正常。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办理本案为契机,与该县农业农村局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救助线索移送、多元救助帮扶等工作措施,夯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  【典型意义】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案返贫,是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要目标任务。本案中,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被害人家庭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案陷入生活困境且有返贫风险等情况,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提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着力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益阳市、安化县两级农业农村局紧密协作,积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协调落实医疗、低保、入学资助等综合帮扶措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监督申请,落实院领导包案,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联合开展救助回访,及时协调解决新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夯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有效防止被救助人家庭因案返贫,较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例八杨某珍、陈某珍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近亲属  农村地区困难妇女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民族团结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杨某珍,女,1971年2月出生;余某凤,女,2006年8月出生;余某林,女,2009年3月出生。三人分别系余某全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余某才的妻子及女儿。  被救助人陈某珍,女,1940年1月出生,系余某全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余某跃的母亲、被害人杨某兴的婆婆。  被救助人罗某桂,女,1972年9月出生,系余某全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田某国的妻子。  2023年6月11日,余某全醉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搭载余某才、余某跃、杨某兴、田某国,与前方同车道内马某文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余某全受伤,余某才、余某跃、杨某兴、田某国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余某全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23日以余某全犯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2024年2月23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以余某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余某全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该案3个被害人家庭未获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查明:被害人均系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地区藏族群众。杨某珍、余某凤、余某林分别系被害人余某才的妻子和女儿,案发前余某才以务农为生,农闲时外出务工,年收入10万元左右,系其家庭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案发后余某才死亡,杨某珍仅依靠在家种植苹果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女儿余某凤、余某林(分别上高中、初中),一家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危房中,生活非常艰辛。陈某珍系被害人余某跃的母亲、被害人杨某兴的婆婆,现年85岁,体弱多病,案发前主要由余某跃、杨某兴夫妻赡养,案发后余某跃、杨某兴死亡,陈某珍失去主要生活来源,每月仅有80元高龄补贴,慢性病医疗照护等无着落。罗某桂系被害人田某国的妻子,案发前田某国在外务工,年收入8万元左右,系其家庭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案发后田某国死亡,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罗某桂因肿瘤术后并发症丧失劳动能力,术后需月付药费300余元,依靠其子在外务工每月较低的收入维持生计。被告人余某全系货车司机,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因治疗已消耗全部家庭积蓄,且背负外债,无赔偿能力。3个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某珍、陈某珍等5人均系主要依靠刑事案件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分别系农村地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向杨某珍、陈某珍等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被救助人户籍地四川省小金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业水务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以下简称科农蓄水局)的救助协作,积极推进当地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协同开展多元救助综合帮扶:小金县科农蓄水局将杨某珍家庭纳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户范围,发放购房补助,同时将杨某珍家庭纳入“石榴籽工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范围,每年给予专项补助资金,并为杨某珍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培训及电商销售支持,帮助其将苹果园出租给当地村民以增加年收入;协调县教育局为余某凤提供“农牧民子女激励金”和“困难子女奖励金”,并指派专人指导高考志愿填报;协调当地妇联组织通过“健康阿妈”项目为杨某珍提供慰问金;协调县卫健局为陈某珍建立高血压专项救治机制并减免医疗费用,为罗某桂治疗肿瘤术后并发症开通“绿色通道”;协调县民政局将罗某桂纳入特困供养户范围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四川省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救助回访,持续跟踪关注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情况。以本案办理为契机,结合落实援藏工作要求,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小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响应实施办法》,促成该院与农业农村等九部门会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促进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救助协作,共同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本案中,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关于刑事被害人近亲属因案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的救助情形规定,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被害人家庭急迫生活困难。被救助人户籍地农业农村部门针对被救助人家庭实际情况,协同落实并推动落地一系列综合救助帮扶措施,有效解决被救助人家庭后续保障问题。以办理个案为契机,结合援藏工作要求,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推动藏区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建立“异地协同+多元共治”救助协作机制,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充分展现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司法救助职责、有效助力乡村振兴的责任担当。 【编辑:叶攀】

套餐升级畅通无阻降级障碍重重 记者调查套餐降级难现象

中新网杭州9月25日电 (记者 孙自法)作为首次在亚洲举办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9月25日在杭州闭幕。大会凝聚各方共识,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及其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杭州战略行动计划(2026-2035)》与《杭州宣言》。9月25日,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闭幕,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战略行动计划与《杭州宣言》。中新网记者 孙自法 摄  本届大会以“塑造人与自然可持续的未来”为主题,开幕式后陆续举办1场部长论坛、5场全体会议、17场区域网络会议、76场边会和平行论坛,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0名嘉宾和代表深入研讨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何宏平在大会闭幕式上致辞表示,作为东道国,中国将积极响应《杭州宣言》,在杭州战略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中发挥表率作用,强化跨部门协作,以“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为平台,分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经验,深化与各国生物圈保护区的务实合作,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中国智慧。  杭州市市长姚高员致辞说,作为本次会议的举办城市,杭州将积极推广《杭州宣言》、模范践行杭州战略行动计划,加强全球生态科技创新合作,加快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治理模式,大力培育发展绿色新质生产力,持续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主席西蒙娜-米雷拉·米库列斯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然科学助理总干事莉迪亚·亚瑟·布里托分别致辞,代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感谢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及杭州市为本届大会的成功举办所提供的全面保障和周到服务。她们呼吁全球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以实际行动应对全球性挑战,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闭幕式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杭州市“人与自然共生典范城市”称号,授予杭州市临安区“全球人与生物圈计划绿色发展实践地”称号。(完)-->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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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体检往往检查同样的几个基础项目。其实,不同年龄段体检侧重点截然不同。如何从年龄的角度科学选择体检项目呢?  不同年龄段体检“必查项”有哪些?  30—40岁人群 “三高”是体检重点  30岁后人体各项机能虽处于巅峰状态,但这个年龄段的人普遍工作压力大、应酬多,饮食习惯不科学以及运动量不足,容易发胖。-->  这一时期要重点关注血压、血糖和血脂变化,若有异常需马上调整。  专家建议  每半年检查一次血压、血糖和血脂,肥胖人群则每3个月检查一次。  女性重点关注妇科检查、乳腺检查项目。  男性35岁以后,每1至2年增加前列腺检查。  40—50岁人群心血管肿瘤是体检重点  40—50岁年龄段是“健康高危期”,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必须关注心脏问题;同时,这个年龄段,癌症发病逐渐增多。  专家建议  心脏彩超、心电图等检查不可少。肺部CT不可少,可筛查肺癌。  女性重点关注乳腺及妇科疾病,乳腺超声或钼靶检查筛查乳腺癌,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加上宫颈细胞学检查筛查宫颈癌。  男性重点关注胃肠疾病,可根据需要选择做胃肠镜,筛查胃癌、结直肠癌等。  有肿瘤家族史,三代以内亲属有肿瘤病史的人,需要及早体检。  50岁以上人群 骨密度血管是体检重点  50岁开始,人体机能衰退,尤其是女性骨质疏松高发。如果出现浑身疼痛、容易骨折等症状,就该考虑是否为骨质疏松。另外,还要警惕胃肠道疾病、动脉粥样硬化。  专家建议  50岁以上人群开始筛查骨密度、骨代谢水平。  警惕萎缩性胃炎、肠息肉、慢性溃疡等疾病癌变,胃肠镜检查不能少。同时关注心脑血管疾病的筛查,如颈动脉超声、心脏彩超、心电图等。另外,做好眼科检查。  关于体检的误区 你“踩雷”了吗?  每年体检成了不少人的健康必修课,但有些错误的做法,可能让体检白做。到底哪些体检观念是错的?怎样才能避开这些坑?我们来一一拆解。  误区一:体检选越贵的项目,效果就越好?  北京世纪坛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主任 周一思:不对。不是说越贵的检查项目就越好,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比如说影像学检查方面,既要考虑能够发现自己的潜在疾病,也要考虑辐射量,比如说PET-CT,能够检查出来很多肿瘤相关方面的疾病,但是价格昂贵,而且它适用于在已经发现疾病的基础上再进行筛查,所以说在体检过程当中并不适用。  误区二:等身体不适再做体检,行吗?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副主任医师 闫涛:不行,健康体检的目的是对疾病或者说对身体的状况进行早发现,及时干预。如果身体已经出现不适,往往是疾病已经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这个时候就不是去体检而是去就医了。所以体检就是在自我感觉良好的情况下,定期去做的常规身体维护的一个项目。  误区三:体检报告看完不用管后续,对吗?  闫涛:不对,体检报告拿到手里以后一定要仔细阅读。第一,先要仔细阅读体检报告中对于诊断或者阳性结果的描述或者建议干预措施。第二,对于一些重要的或者说是重大的异常结果,一定要及时地去专科医生那里寻求进一步诊断或治疗意见。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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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镇坪县有关部门了解到,9月25日下午3时30分左右,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上竹镇一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导致8人被困。事发时5人现场脱困,仍有3人被困。目前各部门正在全力实施救援。  (总台记者 杨永青)--> 【编辑:叶攀】